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25:13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庆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和更新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重点项目工作、社会救助、民生实事推进等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余条,通过“长庆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信息680余条,共公开各类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2023年,街道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件,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起,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均胜诉(一审驳回起诉;二审驳回上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街道相关信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加强行政公文公开管理;严格做好公开属性的选择、审核、审查;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工作、项目建设、重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重大领域的情况信息;同时发挥融媒体作用,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多种形式,对街道工作动态及各类民生信息做好宣传;充分利用线下渠道,在各社区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张贴居民关注的政策法规、民生事项。

(五)监督保障

街道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持续压实责任,落实专人每月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及首办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细化到人,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群众建言献策和监督。2023年,街道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长庆街道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居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项事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问题短板:仍要加强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二)改进措施

街道将继续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整改、再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干部对《条例》深入学习,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3年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86.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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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庆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和更新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基本信息、重点项目工作、社会救助、民生实事推进等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余条,通过“长庆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信息680余条,共公开各类信息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2023年,街道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件,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起,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均胜诉(一审驳回起诉;二审驳回上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严格按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街道相关信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加强行政公文公开管理;严格做好公开属性的选择、审核、审查;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工作、项目建设、重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等重大领域的情况信息;同时发挥融媒体作用,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多种形式,对街道工作动态及各类民生信息做好宣传;充分利用线下渠道,在各社区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张贴居民关注的政策法规、民生事项。

(五)监督保障

街道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持续压实责任,落实专人每月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及首办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细化到人,做到基础资料全面、真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群众建言献策和监督。2023年,街道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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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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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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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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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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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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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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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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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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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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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长庆街道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居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项事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问题短板:仍要加强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二)改进措施

街道将继续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整改、再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干部对《条例》深入学习,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3年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