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11:20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一号工程”、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拱墅区政务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提升;二是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关切,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三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人员变动、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实时获取并监督;四是畅通权威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和区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加大街道工作动态信息推送力度,传递石桥好声音。

(二)依申请公开

理顺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2023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时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提升。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区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和石桥发布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让居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街道工作。借助宣传栏及各社区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党务信息、重大项目和便民服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2023年,通过微信后台留言、回复等形式与居民群众双向互动110余次。

(五)监督保障

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财政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政府开放日”为载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向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企业代表、流动党员及居民骨干等群体征集意见和建议。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公众关注度不高;二是部分栏目更新还存在滞后性。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升居民群众对街道政务公开平台的关注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76.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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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一号工程”、经济翻身仗、亚运攻坚仗工作部署,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拱墅区政务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提升;二是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关切,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公开质效;三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人员变动、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实时获取并监督;四是畅通权威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和区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加大街道工作动态信息推送力度,传递石桥好声音。

(二)依申请公开

理顺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2023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时回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提升。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区融媒体中心宣传矩阵和石桥发布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开展宣传报道,让居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街道工作。借助宣传栏及各社区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党务信息、重大项目和便民服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2023年,通过微信后台留言、回复等形式与居民群众双向互动110余次。

(五)监督保障

落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财政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政府开放日”为载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向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企业代表、流动党员及居民骨干等群体征集意见和建议。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6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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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公众关注度不高;二是部分栏目更新还存在滞后性。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积极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全面提升居民群众对街道政务公开平台的关注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