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8:4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健全主动监测管理机制,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维护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7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审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本年新收2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信息、部门文件等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公开信息数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2023年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47.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宽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健全主动监测管理机制,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维护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7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开7条、审计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本年新收2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深化重点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信息、部门文件等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局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公开信息数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改进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2023年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促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