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3:0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的要求,2023年度潮鸣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以中心工作为重点,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街道累计公开信息2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6条;资金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街道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一件当事人主动撤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明确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及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做到了机构常设、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确保了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以来,街道按照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按照单位设置及职能、规范性文件、财务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业务公开、动态信息等内容,认真清理、编制政府信息,以区政府网站为主体结合街道微融媒体中心日常宣传,多渠道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积极主动、真实迅速地对各版块内容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及时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适时、准确更新组织架构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确保对外公开的电话有专人接听,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接受政务公开督查,努力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各单位、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居民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结果较好,2023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前期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下一阶段,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提升政务公开举措创新。三是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新媒体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7.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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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的要求,2023年度潮鸣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以中心工作为重点,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街道累计公开信息2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6条;资金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街道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其中一件当事人主动撤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明确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及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做到了机构常设、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确保了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以来,街道按照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按照单位设置及职能、规范性文件、财务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业务公开、动态信息等内容,认真清理、编制政府信息,以区政府网站为主体结合街道微融媒体中心日常宣传,多渠道公开政府工作动态信息,积极主动、真实迅速地对各版块内容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考核体系,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及时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适时、准确更新组织架构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确保对外公开的电话有专人接听,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接受政务公开督查,努力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各单位、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和社会评议,居民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评价结果较好,2023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前期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信息主动性不足,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下一阶段,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提升政务公开举措创新。三是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新媒体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街道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杭州市拱墅区潮鸣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