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11:0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我局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31条,同时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推送部门动态等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3年度,新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为重复件,办结2件,其中无法提供0件。本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收集部门新媒体信息,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最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7.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1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3年我局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政府信息31条,同时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推送部门动态等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3年度,新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为重复件,办结2件,其中无法提供0件。本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收集部门新媒体信息,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最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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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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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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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