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10:02:46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规定,依法依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长庆街道把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政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兼顾街道年度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以及各项常规任务,提前理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共公开各类信息约1000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街道领导信息、组织机构、内设科室等,通过“街道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0余条。向“拱墅发布”等平台积极投稿,并通过“长庆发布”官方公众号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信息9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制度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长庆街道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居民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管理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公开人事任免、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运营好长庆发布官方账号,及时宣传报道日常工作动态、民生信息,并积极向拱墅新闻网、拱墅发布官方账号进行投稿。在各社区、辖区企业的电子屏、宣传栏等位置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力求信息公开全面、彻底,确保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长庆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街道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长庆街道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处理、汇报等,形成层层落实、责任明晰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分解,每年至少召开1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工作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整改和追究问责。明确考核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定期检查和抽查结果进行赋分和评价,加强对各科室、各社区的管理力度。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8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不断提高重视程度,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可读性。但同时,相关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文件的信息公开时间略有延后等。针对此类情况,街道认真对照上级要求,针对上级在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长效管理,并主动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全力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自觉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街道将继续围绕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709.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10:0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重要规定,依法依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长庆街道把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政务工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兼顾街道年度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以及各项常规任务,提前理清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共公开各类信息约1000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街道领导信息、组织机构、内设科室等,通过“街道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0余条。向“拱墅发布”等平台积极投稿,并通过“长庆发布”官方公众号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发布信息9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制度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长庆街道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布居民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管理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按要求公开人事任免、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运营好长庆发布官方账号,及时宣传报道日常工作动态、民生信息,并积极向拱墅新闻网、拱墅发布官方账号进行投稿。在各社区、辖区企业的电子屏、宣传栏等位置及时公开重要政务信息,力求信息公开全面、彻底,确保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长庆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街道中心工作,调整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长庆街道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接、处理、汇报等,形成层层落实、责任明晰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分解,每年至少召开1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工作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整改和追究问责。明确考核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定期检查和抽查结果进行赋分和评价,加强对各科室、各社区的管理力度。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8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庆街道不断提高重视程度,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可读性。但同时,相关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文件的信息公开时间略有延后等。针对此类情况,街道认真对照上级要求,针对上级在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第一时间落实整改、长效管理,并主动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全力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自觉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街道将继续围绕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长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