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6:1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持续性抓好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今年以来,以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全年主动发布信息53条,其中动态信息发布36条,规范性文件0条,其他16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0条,监督保障0条。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未办结0件。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开设“城市眼·云共治”专题专栏,按照要求定期更新内容,突出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府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不断优化平台建设。

(四)政策解读情况。2021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1条。

(五)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度共发布回应关切0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区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途径较为单一、公开形式不够新颖;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

202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开拓扩展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依托互联网,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等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的信息公开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局电视大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新形式。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数字化改革、“城市眼·云共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城市眼·云共治”等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联系,及时将各部门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数据局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0元。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2021年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图解.jpg

2021年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91.html

解读单位:区数据局;咨询电话:0571-89505140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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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持续性抓好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今年以来,以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全年主动发布信息53条,其中动态信息发布36条,规范性文件0条,其他16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0条,监督保障0条。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未办结0件。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开设“城市眼·云共治”专题专栏,按照要求定期更新内容,突出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三)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府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不断优化平台建设。

(四)政策解读情况。2021年度共发布政策解读1条。

(五)回应关切情况。2021年度共发布回应关切0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区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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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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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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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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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途径较为单一、公开形式不够新颖;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

2022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开拓扩展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依托互联网,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等问题,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的信息公开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局电视大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探索信息公开新途径、新形式。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数字化改革、“城市眼·云共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城市眼·云共治”等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联系,及时将各部门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数据局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0元。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2021年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图解.jpg

2021年区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91.html

解读单位:区数据局;咨询电话:0571-8950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