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0:2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87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6条,政府工作21条,行政执法公开5条,部门动态36条,其他各类信息16条。同时,通过“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2021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7条,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统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本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新收件1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要点梳理,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加强统计数据公开。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二是加强统计分析。坚持定时分析、科学分析,提升优质统计服务的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版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没有开通独立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主要由区电子政务运维中心审核后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及时整改市、区月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主动公开得不够深入和全面。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细、抓好。一是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及新媒体运用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9.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6:2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更新各类公开信息87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6条,政府工作21条,行政执法公开5条,部门动态36条,其他各类信息16条。同时,通过“拱墅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与群众互动交流,2021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7条,方便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统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本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新收件1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要点梳理,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加强统计数据公开。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二是加强统计分析。坚持定时分析、科学分析,提升优质统计服务的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版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没有开通独立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主要由区电子政务运维中心审核后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及时整改市、区月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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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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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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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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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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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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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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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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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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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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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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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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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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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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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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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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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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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主动公开得不够深入和全面。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细、抓好。一是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及新媒体运用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30/art_1229707689_1812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