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3-2/2021-227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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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民〔2021〕3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登记号 | AGSD10-2021-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1-12-31 00:00:00 点击率: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启用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 下民政〔2020〕6号 |
索引号
00250033-2/2021-22754
文号
拱民〔2021〕33号
公布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启用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 下民政〔20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