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3-2/2022-227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1-12-31
附件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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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31 15:16:39 点击率: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清理责任科室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在拱墅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清理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执行时间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胡杭军

联系电话:85820679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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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33-2/2022-22769

公布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清理责任科室报送清理建议;二是汇总清理意见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在拱墅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清理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其中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执行时间

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解读人:胡杭军

联系电话:8582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