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1:14:0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公开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务求公开实效,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0条,规划计划4条,资金信息 22条,人事信息 9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应急预案1条,减税降费专栏11条,公共资源交易10条,公告公示15条,部门动态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财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本年新收3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件。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共2件,部分公开共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从申请人情况来看,自然人申请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本年度我局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及相关政务公开问题整改,积极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发布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督促国有企业按季度发布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拱墅财政”微信公众号为主要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发布信息4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5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

(五)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因2020年区财政局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产生政策解读信息。共发布回应关切4条,均为热点回应信息,其中主要负责人主动热点回应信息2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2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98.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好回应群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区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重视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保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自查,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规范化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学习,有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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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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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公开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务求公开实效,区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10条,规划计划4条,资金信息 22条,人事信息 9条,行政执法公开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应急预案1条,减税降费专栏11条,公共资源交易10条,公告公示15条,部门动态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财政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本年新收3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件。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共2件,部分公开共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从申请人情况来看,自然人申请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本年度我局产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及相关政务公开问题整改,积极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发布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督促国有企业按季度发布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以“拱墅财政”微信公众号为主要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发布信息45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5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

(五)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因2020年区财政局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产生政策解读信息。共发布回应关切4条,均为热点回应信息,其中主要负责人主动热点回应信息2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2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98.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好回应群众需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区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重视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保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自查,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政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规范化学习,要求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学习,有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