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19-14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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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下政办发〔2019〕2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日期 | 2019-08-19 |
附件 | 下城区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 政策解读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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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8-19 16:01:43 点击率:
现讲《下城区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人民群众对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强烈,托育服务供需矛盾凸显。《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由区卫健局牵头制定《下城区关于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试行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发展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三、有关内容的说明
(一)提出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
(二)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为2020年及2025年。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2025年提出一系列具体指标。
(三)确定了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优化服务,分类管理几个基本原则执行。
(四)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家庭指导,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等几个主要任务
(五)提出了组织实施的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监管服务,坚持安全首位意识,确保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强化考核评估,建设一批示范托育机构等方面提出要求。
(六)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加强托幼一体化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网格,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宣传力度等措施。
(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全区相关21个部门和各街道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职能作了规定。
(八)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主要对托育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规模、场地建筑、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卫生保健、安全责任、功能责任、组织机构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九)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对托育机构的设立登记、入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收费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十)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对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行为规范、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四、解读机关
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87911830。
下城区卫健局
索引号
K1493206-6/2019-14902
公布日期
2019-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现讲《下城区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人民群众对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强烈,托育服务供需矛盾凸显。《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由区卫健局牵头制定《下城区关于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试行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发展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三、有关内容的说明
(一)提出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
(二)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分为两个时间段,分别为2020年及2025年。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2025年提出一系列具体指标。
(三)确定了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优化服务,分类管理几个基本原则执行。
(四)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婴幼儿照护家庭指导,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等几个主要任务
(五)提出了组织实施的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监管服务,坚持安全首位意识,确保婴幼儿的安全与健康;强化考核评估,建设一批示范托育机构等方面提出要求。
(六)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加强政策保障,加强托幼一体化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网格,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宣传力度等措施。
(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全区相关21个部门和各街道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职能作了规定。
(八)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主要对托育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规模、场地建筑、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卫生保健、安全责任、功能责任、组织机构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九)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主要对托育机构的设立登记、入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收费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十)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对托幼机构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行为规范、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四、解读机关
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87911830。
下城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