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机构改革,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不再保留单设的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金融办),原区金融办相关职能划入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发改经信局),由区发改经信局承接原区金融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