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7:31:32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要求、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公开要求,实时在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招标公告等各类信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保障、机构设置、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领域,主动公开落实情况等关键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权,切实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4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质效。落实好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自学政务信息业务知识,针对上级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全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思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公众参与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街道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账号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监督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落实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向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居民骨干等群体征集意见和建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街道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二是细化信息公开要素,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桥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5/art_1229707689_184905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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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要求、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公开要求,实时在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招标公告等各类信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保障、机构设置、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领域,主动公开落实情况等关键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权,切实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为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2024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质效。落实好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不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自学政务信息业务知识,针对上级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全心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思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公众参与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街道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账号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监督审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落实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向辖区“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居民骨干等群体征集意见和建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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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街道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二是细化信息公开要素,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让群众看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石桥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5/art_1229707689_1849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