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7:18:45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71-89507699,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文件、工作动态和相关行业信息。2024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4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区住建局文件3条,人事任免公告4条,其他各类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96件,其中本年新收307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1件。本年度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要求,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性文件政策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1份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平台相关建设工作,对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模块进行了分栏建设管理与信息维护。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推送至群众手中,全年共发布信息421条、视频29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0571-89507699。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2

5

0

0

0

0

3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1

0

0

0

0

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0

1

0

0

0

0

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

0

0

0

0

0

2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116

1

0

0

0

0

117

(七)总计

292

4

0

0

0

0

2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日常监督检查仍需强化。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结合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载体,利用字、图片、音视频等元素,多样化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规范化,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4/art_1229707689_1849025.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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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71-89507699,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文件、工作动态和相关行业信息。2024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4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条,区住建局文件3条,人事任免公告4条,其他各类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96件,其中本年新收307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1件。本年度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要求,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性文件政策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1份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平台相关建设工作,对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模块进行了分栏建设管理与信息维护。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推送至群众手中,全年共发布信息421条、视频29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建立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0571-89507699。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2

5

0

0

0

0

3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1

0

0

0

0

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0

1

0

0

0

0

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

0

0

0

0

0

2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116

1

0

0

0

0

117

(七)总计

292

4

0

0

0

0

2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日常监督检查仍需强化。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结合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载体,利用字、图片、音视频等元素,多样化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规范化,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4/art_1229707689_1849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