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09:53:5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11楼;邮编:310000;电话:0571-895060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常态化公示,定期公布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及各类商品抽检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通过网络收到申请36件,占比61.1%,通过来信收到申请件23件,占比38.9%,撤销有4件,有6件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办理。202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8件,都维持原公开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及时更新领导班子信息及内设机构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狠抓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技术保障、查错查纠等机制,加强技术运维,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涉政不规范表述、涉政错误表述等敏感有害信息自查,优化完善信息完整链条。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评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评议及监督,确保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6

行政强制

1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3

0

0

0

0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0

0

0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的途径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更加丰富,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性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优化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拓宽发布渠道,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丰富公开内容,特别在食品、药品等事关民生的问题上做到及时回应,并普及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4/art_1229707689_1848998.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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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11楼;邮编:310000;电话:0571-895060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常态化公示,定期公布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及各类商品抽检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其中通过网络收到申请36件,占比61.1%,通过来信收到申请件23件,占比38.9%,撤销有4件,有6件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办理。202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8件,都维持原公开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及时更新领导班子信息及内设机构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狠抓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技术保障、查错查纠等机制,加强技术运维,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涉政不规范表述、涉政错误表述等敏感有害信息自查,优化完善信息完整链条。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自评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评议及监督,确保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6

行政强制

1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3

0

0

0

0

0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0

0

0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的途径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更加丰富,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普及性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优化信息发布的形式和拓宽发布渠道,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主动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丰富公开内容,特别在食品、药品等事关民生的问题上做到及时回应,并普及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4/art_1229707689_1848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