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4:19:42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850496/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自身建设,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做好“32条”进民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公开宣传。全年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12条,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32条,区政府文件4条,区府办文件12条,其他各类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牵头办理向拱墅区政府申请的信息公开答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说理,在提升答复质量上下功夫,争取做人民群众在体制内咨询问题、获取信息的朋友。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1件,其中本年新收71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牵头开展《拱墅区政务公开“一本账”》、全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两化标准目录的修订工作。

(四)平台建设。发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集中管理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标准,每周开展检查,每月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进行通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意见建议。2024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2

0

0

0

0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1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69

2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获得感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与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解释说理有待深化。2025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切实加强政策咨询解读上下功夫,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省市区三级的重要经济和民生政策解读与咨询;

二是在有序推进基层公众参与上下功夫,在区级和街道层面开展多样化的政策宣讲,收集公众对政策落实的反馈;

三是在依申请公开答复说理上下功夫,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说理,争取做人民群众在体制内咨询问题、获取信息的朋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3/art_1229707689_1848971.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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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850496/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紧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自身建设,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做好“32条”进民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公开宣传。全年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12条,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32条,区政府文件4条,区府办文件12条,其他各类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牵头办理向拱墅区政府申请的信息公开答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说理,在提升答复质量上下功夫,争取做人民群众在体制内咨询问题、获取信息的朋友。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1件,其中本年新收71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及时性。牵头开展《拱墅区政务公开“一本账”》、全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两化标准目录的修订工作。

(四)平台建设。发挥“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集中管理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五)监督保障。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标准,每周开展检查,每月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进行通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相关意见建议。2024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2

0

0

0

0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1

0

0

0

0

2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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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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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69

2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群众获得感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与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解释说理有待深化。2025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切实加强政策咨询解读上下功夫,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省市区三级的重要经济和民生政策解读与咨询;

二是在有序推进基层公众参与上下功夫,在区级和街道层面开展多样化的政策宣讲,收集公众对政策落实的反馈;

三是在依申请公开答复说理上下功夫,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说理,争取做人民群众在体制内咨询问题、获取信息的朋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3/art_1229707689_1848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