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0:47:5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街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重点公开信息,以及内设机构信息、领导分工等,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余条,通过“长庆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信息650余条,公开各类信息6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街道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年共收到线上线下的依申请公开4条,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办公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不断加强维护管理,不断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长庆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等渠道,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持续完善各部门责任,细化分工,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群众建言献策和监督。2024年,街道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有一定的问题短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发挥不够,政务公开应做到及时公开;在政策解读等特色亮点打造方面还相对薄弱。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二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3/art_1229707689_184896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0:4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举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街道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重点公开信息,以及内设机构信息、领导分工等,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余条,通过“长庆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信息650余条,公开各类信息6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街道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年共收到线上线下的依申请公开4条,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办公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不断加强维护管理,不断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同时,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长庆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等渠道,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能力。持续完善各部门责任,细化分工,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落实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群众建言献策和监督。2024年,街道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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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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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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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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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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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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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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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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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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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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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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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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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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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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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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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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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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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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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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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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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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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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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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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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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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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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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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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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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有一定的问题短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发挥不够,政务公开应做到及时公开;在政策解读等特色亮点打造方面还相对薄弱。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公众。二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3/art_1229707689_184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