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4: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保障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出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三方面功能。

(一)主动公开

一方面通过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常规工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各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及重大情况通报,不断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城管形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5条,人民网、杭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城市管理类信息550条,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4件,无上一年度结转依申请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4件都是自然人。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3件完成答复工作,并予以公开,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均维持原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根据职能动态调整主动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二是发挥好新媒体阵地作用,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及时发布城管工作动态。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城管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活动等,扩大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畅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策解读类文件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积极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二是围绕省、市、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城管领域各项改革,深入解读政策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有获得感的亮点特色内容。三是做好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的同审签同发布,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4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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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保障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出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三方面功能。

(一)主动公开

一方面通过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常规工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另一方面通过各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及重大情况通报,不断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维护良好城管形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5条,人民网、杭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发布城市管理类信息550条,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4件,无上一年度结转依申请件。从申请人的情况看,4件都是自然人。从本年度办理结果看,3件完成答复工作,并予以公开,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均维持原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根据职能动态调整主动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二是发挥好新媒体阵地作用,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及时发布城管工作动态。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城管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重大活动等,扩大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畅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策解读类文件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积极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二是围绕省、市、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城管领域各项改革,深入解读政策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有获得感的亮点特色内容。三是做好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的同审签同发布,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