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2:28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报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部署,对照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的要求,深入推进健康拱墅建设,进一步擦亮大运河幸福家园底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落实《条例》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等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邀请了法律顾问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了处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本年新收11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优化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成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关系群众健康的热点问题,持续做强“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互动交流。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超600篇,粉丝量达8.1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运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评估活动,旨在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重视人员培训与能力提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通过“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的公开主动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文件较少,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三是群众关心的科普性宣传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关键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地传达给公众;二是进一步挖掘政策解读潜力,深化对政策的解读工作,提升解读内容的准确性和传播的有效性;三是收集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科普需求,及时发布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科普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卫健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41.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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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报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部署,对照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的要求,深入推进健康拱墅建设,进一步擦亮大运河幸福家园底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落实《条例》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应急管理、重点领域信息等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0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邀请了法律顾问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了处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本年新收11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定期巡查、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栏目信息,及时宣布失效、废止、保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优化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成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关系群众健康的热点问题,持续做强“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互动交流。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超600篇,粉丝量达8.1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运作,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评估活动,旨在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重视人员培训与能力提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通过“健康拱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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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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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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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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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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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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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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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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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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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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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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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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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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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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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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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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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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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七)总计

1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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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的公开主动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文件较少,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三是群众关心的科普性宣传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关键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地传达给公众;二是进一步挖掘政策解读潜力,深化对政策的解读工作,提升解读内容的准确性和传播的有效性;三是收集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科普需求,及时发布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科普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卫健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