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36:06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不断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拱墅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承担部门主体责任,结合数据资源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充分利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平台,累计发布19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动态新闻、工作进展等多个方面。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府信息,有效满足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息需求,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注重信息的分类管理和更新维护,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到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与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请求。2024年,我局共收到并办结了3件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出现未办结或撤件的情况。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重点围绕隐私泄露和重大表述错误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配合区府办进行平台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和布局,提高信息的可查找性和可读性。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积极努力,但在某些领域和方面的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未能完全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虽然我们能够及时办结相关请求,但在部分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处理效率和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改进方向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34.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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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不断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拱墅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承担部门主体责任,结合数据资源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充分利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平台,累计发布19条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动态新闻、工作进展等多个方面。通过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府信息,有效满足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息需求,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注重信息的分类管理和更新维护,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到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与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请求。2024年,我局共收到并办结了3件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出现未办结或撤件的情况。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重点围绕隐私泄露和重大表述错误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配合区府办进行平台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优化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和布局,提高信息的可查找性和可读性。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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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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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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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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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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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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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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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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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3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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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积极努力,但在某些领域和方面的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仍有待加强,未能完全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虽然我们能够及时办结相关请求,但在部分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处理效率和质量仍有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改进方向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众的信息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