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31:55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公开人社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9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回复8起,1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局积极履行依申请信息公开职责,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我局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实现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信息内容审核、个人隐私排查等源头管控。抓好错敏信息整改,进一步完善规划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依托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发布人力社保领域相关信息,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处理、反馈相关公开信息。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内容生产,全年发布推文320余篇,累计阅读量11.9万;关注人数超1.98万人,同比增长13.7%。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全区每次检查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同时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我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公开信息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助企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适合企业群众查询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发布形式,多渠道发布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人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3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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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公开人社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9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回复8起,1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我局积极履行依申请信息公开职责,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我局全年未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实现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信息内容审核、个人隐私排查等源头管控。抓好错敏信息整改,进一步完善规划信息、行政执法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依托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发布人力社保领域相关信息,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处理、反馈相关公开信息。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内容生产,全年发布推文320余篇,累计阅读量11.9万;关注人数超1.98万人,同比增长13.7%。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照全区每次检查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同时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我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公开信息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助企便民措施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适合企业群众查询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发布形式,多渠道发布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人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