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26: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写本报告。本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区发改经信局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部门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7条、资金信息6条、人事信息7条、应急管理1条、行政执法公开6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主要集中在价格收费、建设项目方面。其中,依申请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的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发改经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内容审核,加强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三是规范发布程序,按照草拟、审核、录入、检查、发布,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对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同时,充分利用“拱墅发改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6次,积极推送最新区情、政策和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机制,明确栏目维护责任,提高内容质量,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对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二是政策解读类文件较少,解读形式单一。

2、改进情况:一是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责任人、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尽力消除栏目信息不均衡问题。二是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挖掘政策解读潜力,开展多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29.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写本报告。本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发改经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区发改经信局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部门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7条、资金信息6条、人事信息7条、应急管理1条、行政执法公开6条、重点领域公开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3件,主要集中在价格收费、建设项目方面。其中,依申请公开的2件,部分公开的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发改经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内容管理工作,一是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内容审核,加强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三是规范发布程序,按照草拟、审核、录入、检查、发布,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对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同时,充分利用“拱墅发改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6次,积极推送最新区情、政策和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查机制,明确栏目维护责任,提高内容质量,杜绝表述错误、信息泄露、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对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信息,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没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二是政策解读类文件较少,解读形式单一。

2、改进情况:一是梳理明确各栏目的责任人、信息发布要求等内容,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尽力消除栏目信息不均衡问题。二是结合局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挖掘政策解读潜力,开展多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发改经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拱墅区发改经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