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00:5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71-89505697,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文件、工作动态和相关行业信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宣传工作成效。2023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10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4条,区住建局文件9条,人事任免公告8条,其他各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15件,其中本年新收215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维护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中各栏目的信息。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3份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推送至群众手中,全年共发布信息约359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0571-89505697。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9

3

0

0

0

3

2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2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1

0

0

0

1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3.其他

80

0

0

0

0

2

82

(七)总计

209

3

0

0

0

3

2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相关政务信息,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信息发布不够全面、信息形式比较单一等等。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通过加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公开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节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等,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依托拱墅区门户网站、“拱墅住建”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多渠道公开住房和建设领域最新政策信息。结合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内容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收到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8件,在法定期限内发出8份《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其中收到3笔申请人缴纳的信息处理费,共计1000元整。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8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6: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电话:0571-89505697,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紧扣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文件、工作动态和相关行业信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我局工作动态,宣传工作成效。2023年我局以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共发布公开信息10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4条,区住建局文件9条,人事任免公告8条,其他各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15件,其中本年新收215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维护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中各栏目的信息。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按照标准公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公告、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有关内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全年共发布3份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局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推送至群众手中,全年共发布信息约359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自查工作。我局设有政务公开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0571-89505697。今年未收到投诉来电,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9

3

0

0

0

3

2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2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1

0

0

0

1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3.其他

80

0

0

0

0

2

82

(七)总计

209

3

0

0

0

3

2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相关政务信息,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信息发布不够全面、信息形式比较单一等等。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通过加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内容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及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夯实公开责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节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等,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依托拱墅区门户网站、“拱墅住建”微信公众号、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多渠道公开住房和建设领域最新政策信息。结合图文、视频等形式,增强信息内容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收到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8件,在法定期限内发出8份《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其中收到3笔申请人缴纳的信息处理费,共计1000元整。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