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52:2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支持指导下,促落实、强监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聚焦亚运保障,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聚焦亚运保障,及时主动公开领导组织机构1篇、政策解读2篇,部门文件2篇,工作总结与计划3篇,决策执行4篇,部门预算和决算2篇,抗雪防冻预案1个、应急指南2篇,执法人员清单1个,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1个,危化品经营行政许可227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62件,企业信用修复4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1篇,行政执法年报1篇。聚焦群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救灾领域共公开 10篇,安全生产领域共公开4篇。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法治政府,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照申请人要求按期邮件回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加强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等重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织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局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今年以来,及时发布政务公告类信息5条,案例曝光22条,科普宣传类14条。

(五)监督保障

聚焦依法履职,推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评议,未收到相关建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部分栏目常态化维护管理不够到位,发布的信息数量较少、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维护管理,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资料,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3.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5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支持指导下,促落实、强监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聚焦亚运保障,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聚焦亚运保障,及时主动公开领导组织机构1篇、政策解读2篇,部门文件2篇,工作总结与计划3篇,决策执行4篇,部门预算和决算2篇,抗雪防冻预案1个、应急指南2篇,执法人员清单1个,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1个,危化品经营行政许可227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62件,企业信用修复4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1篇,行政执法年报1篇。聚焦群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救灾领域共公开 10篇,安全生产领域共公开4篇。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法治政府,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照申请人要求按期邮件回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加强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等重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织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局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今年以来,及时发布政务公告类信息5条,案例曝光22条,科普宣传类14条。

(五)监督保障

聚焦依法履职,推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评议,未收到相关建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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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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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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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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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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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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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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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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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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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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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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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拱墅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还需加强,部分栏目常态化维护管理不够到位,发布的信息数量较少、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维护管理,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资料,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