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52:23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支持指导下,促落实、强监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聚焦亚运保障,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聚焦亚运保障,及时主动公开领导组织机构1篇、政策解读2篇,部门文件2篇,工作总结与计划3篇,决策执行4篇,部门预算和决算2篇,抗雪防冻预案1个、应急指南2篇,执法人员清单1个,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1个,危化品经营行政许可227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62件,企业信用修复4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1篇,行政执法年报1篇。聚焦群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救灾领域共公开 10篇,安全生产领域共公开4篇。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法治政府,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照申请人要求按期邮件回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加强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等重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织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局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今年以来,及时发布政务公告类信息5条,案例曝光22条,科普宣传类14条。

(五)监督保障

聚焦依法履职,推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评议,未收到相关建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信息重点,但仍存在对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学习掌握不够透彻、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对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统一认识、细化分工、加强日常管理、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3.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5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支持指导下,促落实、强监管,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聚焦亚运保障,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聚焦亚运保障,及时主动公开领导组织机构1篇、政策解读2篇,部门文件2篇,工作总结与计划3篇,决策执行4篇,部门预算和决算2篇,抗雪防冻预案1个、应急指南2篇,执法人员清单1个,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1个,危化品经营行政许可227件,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62件,企业信用修复4则,法治政府年度报告1篇,行政执法年报1篇。聚焦群众关切,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救灾领域共公开 10篇,安全生产领域共公开4篇。

(二)依申请公开

聚焦法治政府,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照申请人要求按期邮件回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加强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常规信息按照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政策解读内容等重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组织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局微信公众号运维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今年以来,及时发布政务公告类信息5条,案例曝光22条,科普宣传类14条。

(五)监督保障

聚焦依法履职,推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年工作考核。对外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评议,未收到相关建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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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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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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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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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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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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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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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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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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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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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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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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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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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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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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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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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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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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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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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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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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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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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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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公开信息重点,但仍存在对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学习掌握不够透彻、时效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对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统一认识、细化分工、加强日常管理、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