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1:4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相关业务信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报道,优化“拱墅人社咨询”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和质量。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要求及时更新。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我局接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予以回复。我局全年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2023年共发布2份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在区政府官网公开发布,并同步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当年更新了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建立健全信息宣传考评制度,定期通报与年度评比表彰相结合,定期召开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会,加强交流研讨,明确阶段重点,抓好信息报道的取材、拍摄等各环节培训,全面提高人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在全局的努力下,我局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函表扬,被评为2022-2023年度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咨询”微信公众号内容生产,全年发布推文270余篇,累计阅读量12.6万;关注人数超1.74万人,同比增长12.3%,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3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50余篇。我局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开设“红社大讲堂”和“人力社保普法快车”,访企走街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在招聘会现场专门开设了现场政策直播,解答企业和劳动者的政策疑惑。通过直播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社保医保知识培训,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签订合同协议拍摄宣传视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拍摄人力社保普法宣传系列短视频,以短视频、脱口秀等多形式为企业、劳动者提供“怎么办”的普法解答,录制普法视频8个。考量辖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日常咨询量等因素,开设“人社高频事项说一说”系列线上宣传,宣传28个高频事项。

(五)监督保障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规范化仍需提升。历史信息存在少量错别字,精准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经办人员的观念仍需转变。“公开可能有风险,不公开最保险”“尽量少公开”的思维仍有个别存在。三是解读形式仍需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产品的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重点关切,促进队伍观念转变,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提高回应水平,切实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8.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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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人社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发布文件、新闻动态和相关业务信息,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工作报道,优化“拱墅人社咨询”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和质量。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反映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要求及时更新。2023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明确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回复的时效和准确度,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我局接到3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予以回复。我局全年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行政行为收到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为维持原行政行为,全年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2023年共发布2份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在区政府官网公开发布,并同步采取文字、图解等灵活多样形式进行解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当年更新了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建立健全信息宣传考评制度,定期通报与年度评比表彰相结合,定期召开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会,加强交流研讨,明确阶段重点,抓好信息报道的取材、拍摄等各环节培训,全面提高人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在全局的努力下,我局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函表扬,被评为2022-2023年度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做强“拱墅人社咨询”微信公众号内容生产,全年发布推文270余篇,累计阅读量12.6万;关注人数超1.74万人,同比增长12.3%,全年累计报送政务信息3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50余篇。我局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开设“红社大讲堂”和“人力社保普法快车”,访企走街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在招聘会现场专门开设了现场政策直播,解答企业和劳动者的政策疑惑。通过直播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社保医保知识培训,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签订合同协议拍摄宣传视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拍摄人力社保普法宣传系列短视频,以短视频、脱口秀等多形式为企业、劳动者提供“怎么办”的普法解答,录制普法视频8个。考量辖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日常咨询量等因素,开设“人社高频事项说一说”系列线上宣传,宣传28个高频事项。

(五)监督保障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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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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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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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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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规范化仍需提升。历史信息存在少量错别字,精准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经办人员的观念仍需转变。“公开可能有风险,不公开最保险”“尽量少公开”的思维仍有个别存在。三是解读形式仍需丰富。短视频、图文等解读产品的生产能力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重点关切,促进队伍观念转变,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和办理效率,提高回应水平,切实践行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3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