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5: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电话:0571-88259981,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持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本年度,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1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30余条图文信息,官方微信视频号发布500余条视频,阅读量超2个亿,“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超21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在复议、诉讼方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教育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严格根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加强和规范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市教育局组织开发的“入学早知道”系统,为家长提供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学校介绍、入学政策等信息查询。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当前教育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政策、教育督导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二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能力提升,尝试拓展融媒边界,以新闻发布、视频、H5等创作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加强对“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号、视频号的日常管理,加强内容优化提升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在确保内容严肃性的基础上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及趣味性,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4.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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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电话:0571-88259981,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201号,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持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本年度,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1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30余条图文信息,官方微信视频号发布500余条视频,阅读量超2个亿,“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年末关注人数超21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在复议、诉讼方面,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教育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夯实网站主阵地。严格根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优化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加强和规范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市教育局组织开发的“入学早知道”系统,为家长提供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学校介绍、入学政策等信息查询。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好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当前教育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政策、教育督导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二是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能力提升,尝试拓展融媒边界,以新闻发布、视频、H5等创作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三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加强对“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号、视频号的日常管理,加强内容优化提升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在确保内容严肃性的基础上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及趣味性,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