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拱墅区教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教育局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和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1条;“拱墅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730余条图文信息,“拱墅教育”视频号发布短视频500余则,阅读量超2个亿。其中,“拱墅学子打破魔方纪录”“男生运动会为妈妈织围巾”“一班级用2分钟展现8个运动项目”等8条视频单条阅读量破200W。多条短视频被新华社、美丽浙江等国家、省市权威平台转发,全网阅读量超10个亿。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本年度我局共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设置专栏发布政策法规文本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文件的整理汇编,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实现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拱墅教育大脑”等系统,为家长提供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学校介绍、入学政策等信息查询。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公开信息,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监督保障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切实增强信息敏感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挂网文件“有审批、可溯源”,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继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以微视频、漫画、H5、朗读者、MV等创作形式,吸引更多关注和传播,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专项培训,逐项说明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三是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个人隐私保护自查整改工作,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情况实证研究。四是加强对“拱墅教育”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的日常管理,加强内容优化提升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在确保内容严肃性的基础上增强内容的可读性及趣味性,方便大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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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年报
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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