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32:3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法定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各类信息63条。按规定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等信息,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注重与申请人积极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本年新收1件,已办结。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把信息管理流程嵌入公文流转过程中,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四)平台建设方面。梳理本单位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不符合运营规范、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号。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后台管理系统,建立编辑、审核的信息推送机制。继续维护更新“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将普法活动、日常工作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受众面4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拱墅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全面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等。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提高业务水平。学习贯彻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对即时性、政策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司法局.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54.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拱墅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5:32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法定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各类信息63条。按规定公开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等信息,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注重与申请人积极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本年新收1件,已办结。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内部审查制度,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把信息管理流程嵌入公文流转过程中,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四)平台建设方面。梳理本单位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不符合运营规范、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号。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后台管理系统,建立编辑、审核的信息推送机制。继续维护更新“拱墅司法”微信公众号,将普法活动、日常工作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受众面4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布拱墅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协调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全面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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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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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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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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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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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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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等。2022年,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提高业务水平。学习贯彻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掌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对即时性、政策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拱墅区司法局.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2/1/26/art_1229707689_1812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