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区审计局
机构职能
(一) 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 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定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 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纪委区监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级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 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 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
邮编
310011
咨询电话
0571-89505343
监督电话
0571-89505343
办公室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
唐峰渊
分管范围
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
徐雪梅
分管范围
负责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贸审计、环保社保审计、企业审计工作;负责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教育培训、内审监督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财政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兼)
姓名
吴晓露
分管范围
负责党建、组织、纪检、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机关党支部、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人事、人才工作;负责财务和综合考评、信访、议案提案、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牌子)、经济责任审计科。
职务
总审计师
姓名
傅震
分管范围
负责计算机审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电子数据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区审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法规内审科。
职务
二级调研员
姓名
郑欣
分管范围
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科室职能
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群团、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安全、财务、统计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等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法规内审科
科室职能
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部门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协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拟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内设机构名称
电子数据审计科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承担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内设机构名称
财政行政事业审计科
科室职能
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专项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承担与区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负责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内设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科室职能
承担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组织对区援建帮扶资金和项目审计。承担区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企业审计科
科室职能
负责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经济责任审计科
科室职能
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计划和成果管理等工作。承担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探索性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人才和技术服务,配合开展有关审计工作。
(二)承担大数据审计技术及数据安全工作。
(三)完成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张晓吉(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364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6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 9:0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