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管理政策、标准、规范。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区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水利设施、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指导监督基层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
(四)负责市政设施、水利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道路河道公共绿化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推进辖区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的规划布点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间和领域外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调。
(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按权限查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协调和监督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重大案件处置。
(八)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系;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
(九)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
(十)承担全区水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的河道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的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武部赋予的民兵机动应急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32号
邮编
310015
咨询电话
4008896501
监督电话
4008896501
办公室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
姓名
俞志栋
分管范围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职务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姓名
陈玮婷
分管范围
负责党建群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平安维稳、安全生产、公用事业监管、停车收费管理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副局长
姓名
方翠艳
分管范围
负责计财装备、行政审批、国有资产管理、绿化监管、环卫基础建设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党委委员、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姓名
范敏芳
分管范围
负责河道建管、水利管理、污水零直排、气象灾害防御、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王华明
分管范围
负责“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法治建设、执法办案、查违、全局督察、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基层执法保障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姓名
欧 锐
分管范围
负责市政、无障碍设施、市容景观亮灯、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基层治理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党委委员、市容景观监管科科长
姓名
周 瑜
分管范围
负责环卫、固废监管、垃圾分类及其他交办的事项。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马寿洪
分管范围
协助陈玮婷副书记做好相关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胡文伦
分管范围
协助王华明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陆贤荣
分管范围
协助范敏芳委员做好相关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王仁喜
分管范围
协助方翠艳副局长做好相关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蔡 峻
分管范围
协助欧锐委员做好相关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张迎飞
分管范围
负责信访投诉、数字城管、综合保障及其他交办的事项,协助陈玮婷副书记做好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办公区域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本级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干部人事、统战等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系统行业党建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规划统筹科
科室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科技发展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推进城市管理基层治理工作;牵头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承担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社会评价意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的督察;承担城市管理科技及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数字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计财装备科
科室职能
组织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资金平衡和计划调节工作;监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对所属单位账务的指导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装备和服装的计划配置、采购发放。牵头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科室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承担全局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及业务培训。承担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工作;承担局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市容景观监管科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市容景观、城市照明、户外广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照明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景观相关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会审;牵头全区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重点区域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区管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亮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市政道路绿化、河道绿化的养护和监管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环卫固废监管科
科室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固废垃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环卫科研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公厕管理工作;承担犬类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活垃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督察管理科
科室职能
负责指导全区拆违控违工作。组织重要节日、重大专项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保障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系统的行风建设和队伍督察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综合执法科
科室职能
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与相关部门有关综合执法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设施运管科(挂水利管理科牌子)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河道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拟订市政、河道、环卫、燃气、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参与编制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承担城区公共自行车规划布点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成区管的城市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用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等经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三)组织开展本系统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承担本系统执法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工作。
(四)承担与相关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协同工作。
(五)组织开展执法范围内“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袁君安
联系电话
0571-87097617
机构地址
华西路277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城市河道保护、城市污水处理、城市节水行业发展相关规划、专项计划。
(二)承担区属城市河道保护和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区属河道设施维护、水面清洁、水质检测、防汛排涝、清淤疏浚、调配水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承担区属水资源保护相关技术性、许可项目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全区城市节水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节水型城区、单位、小区的创建。
(六)承担区属城市排水、城市河道保护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设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水利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杨波
联系电话
0571-88072093
机构地址
白石巷1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市政、绿化(含河道水体及其岸线)、停车、公用事业、垃圾分类、城市照明、截污纳管等领域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工作,为区城管局在以上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实施业务范围内的城区自然灾害及城市应急抢险工作。
(三)完成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解俊
联系电话
0571-89507513
机构地址
白石巷1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指挥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日常运行的指挥协调和紧急突发事件的指挥保障工作。
(二)承担区数字城管运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参与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化系统和数字城管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四)承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类来电、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件的受理、交办、跟踪、反馈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王文杰
联系电话
0571-89507531
机构地址
拱墅区白石巷1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9:00-17:30 (冬令时) 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政设施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辖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地下综合管廊监督管理工作。
(二)参与编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规范、专项计划。
(三)承担市政建设项目建管衔接、市政设施改善和市政行业科技创新、智慧化推进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水路、桥梁、人行过街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政设施相关许可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赵强
联系电话
0571-88084235
机构地址
景苑路32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市政养护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雨污水管道、桥梁的养护工作。
(二)实施背街小巷、截污纳管、撤村建居、无障碍设施建设、交通改善、低洼积水、市政设施改善等实事工程。
(三)负责地下管线盖板的问题查找、整改及复盖工作。
(四)负责“四化”长效管理和数字城管涉及的市政问题整改。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排涝、抗雪防冻等应急保障工作。
(六)协助开展市政养护招投标等工作。
(七)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人员
赵强
联系电话
0571-88084235
机构地址
景苑路32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公用事业保障中心(挂杭州市拱墅区停车服务保障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一)承担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公共自行车(含共享单车)、燃气、停车场(库)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参与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公共自行车(含共享单车)、燃气、停车场(库)等行业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
(三)承担街道、社区燃气设施运行保护技术指导工作。
(四)承担政府投资停车场(库)、城市道路路内泊位运营服务、智慧化推进的指导工作。
(五)承担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政府投资停车场(库)、燃气设施的建管衔接和相关行业科技创新、智慧化推进的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王利
联系电话
0571-89507511
机构地址
白石巷1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运行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防汛抗台、防雪抗冻、环卫应急等城市管理突击性任务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二)承担局系统各类工程车(铲车、挖掘机等),市政、环卫特种车辆、机械设备及执法装备的维修等工作。
(三)承担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厕养护作业等工作。
(四)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杨立明
联系电话
0571-87083725
机构地址
拱墅区回龙庙前4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7:00(冬夏一致)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河道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河道工程建设工作。
(二)负责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的组织实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河道整治工程涉及范围内的征地、借地、拆迁安置、拆违控违工作。
(四)负责河道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工程预决算及资金平衡。
(六)完成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人员
吴嘉康
联系电话
0571-89507628
机构地址
白石巷199号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8:00(夏令时) 9:00-17:30 (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