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区住建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建设、建筑业管理、园林历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的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市建设、建筑业管理、园林历保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及相关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产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稳控及秩序管理;统筹推进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区级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负责政府投资的区级公租房配租管理;承担区蓝领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开展业务指导;牵头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三改一拆”旧住宅改造、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鉴定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统筹推进未来社区建设。
(四)负责全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全区年度城建计划和中远期规划;牵头组织对区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全区范围内各类城市与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协调推进。牵头协调全区大城北规划建设、电网设施建设、交通治堵工作。
(五)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负责编制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承担全区建筑市场行为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按照市区权限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牵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增、增项、升级)申报的受理和上报。牵头落实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绿化规划、指导、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全区绿化相关行政许可事项(除河道、道路绿地外);参与全区各类绿地建设方案会审;负责全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的验收;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全区公园绿地和借地绿化的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及其他类绿地监管的职责;配合查处各类绿化违法案件。
(七)牵头开展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变更工作。按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与造价监督管理;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组织拟订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监督实施。配合财政等部门管理区级财政城建资金,对区级政府出资城建项目投资和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
(八)配合区政府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九)负责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室内装修(饰)、住房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房屋应急维修和直管公房修缮计划编制及实施;负责本单位及区政府委托管理的拆迁安置单位自管房业务管理。
(十)负责辖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做好历史建筑修缮维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建设、城区绿化、直管公房的防汛、防台(雪)工作以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协调。
(十三)承担城改办相关职能。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邮编
310012
咨询电话
0571-89507699(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571-89505758(工作时间)
办公室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9:00-12:30,14:30-18:00;冬令9:00-12:30,14:00-17:30
职务
党委书记
姓名
杨向荣
分管范围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
职务
局长
姓名
蒋汉波
分管范围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职务
副局长
姓名
朱国建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财务管理、依法行政、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审批工作,直管公房管理维修、房改房手续办理、应急维修、局自管房管理等工作。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陈海明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城市更新、交通治堵、电网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杨利平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稳控、物业管理、危旧房安全管理、房屋安全与装修、租赁备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
职务
党委委员
姓名
李新军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新能源充电桩工作,处理原下城东河、草荡等指挥部、东河建设开发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姓名
傅军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建筑业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消防验收、安全生产工作。
职务
党委委员
姓名
温从容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党建、综合考核、组织人事、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纪检、统战、综治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房屋征收实施、地铁建设管理、共青团工作。
职务
三级调研员
姓名
戴雁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百井坊地区综合改造、妇联工作。
职务
四级调研员
姓名
吴锡祥
分管范围
协助书记、局长分管绿化建设、历史建筑保护、工会等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
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
虞景惠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组织人事科
主要负责人
陈芸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财务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牛素珍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科
主要负责人
任艳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物业综合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曹炯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建筑业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陆珺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城市建设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杨胜火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园林历保科
主要负责人
杨雪丹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行政审批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负责人
琚莹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内设机构名称
消防管理科
主要负责人
朱灿明
公开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人员
叶妍(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775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机构人员
宋赳锋(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762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房屋安全和租赁事务中心
机构人员
丁奇(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7806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
机构人员
杨雪丹(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744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建筑业管理服务站
机构人员
郎季洁(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7746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房屋征收补偿实施中心
机构人员
邓辛(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7721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人员
唐学敏(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5186430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机构人员
朱灿明(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727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
机构人员
曹炯(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719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危旧房改善服务中心
机构人员
方仁杰(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5810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百井坊地区 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
机构人员
单雨军(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5177137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狮虎桥路8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14:30—18:00,法定工作日)
直属单位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机构人员
许勤菲(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1-89507767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30 (夏令时下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