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力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数40条;通过街道本级“东新发布”等平台,发布信息650余条。对重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0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条。
3.平台建设。认真做好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日常维护。依托东新发布等新媒体平台,强化采编人员培训,制定完善信息采编相关制度,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相关动态信息。
4.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在日常管理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由党政办牵头,相关科室、司法所及宣传线联合负责协调处理。对申请事项疑难复杂、易引起安全、稳定等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件,由司法所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项
3755166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东新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对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等问题。
2020年,街道将围绕国务院和省、市、区工作要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化平台建设。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与区信息中心保持密切沟通,并结合街道实际,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目录,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各项功能,提升公开目录与内容的贴合度,增强信息发布的精准性,提升群众查找的便利性。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科室、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公开等情况,积极探索城市大脑下城平台新天地应用指挥中心、东新街道数字驾驶舱、区块链技术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结合,建设智慧化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让机关各科室对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尤其是对如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都能够掌握熟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东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往年年报
2020年下城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6-13 15:5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