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时更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军人权益保障等与服务对象生活紧密关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对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本部门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对外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公开审查责任、流程、内容等要求,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有关规定内容公开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提供最新和权威资讯,最大程度方便退役军人办事服务。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并及时解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2024年度我局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舆情)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问题,对一些政策法规的解读不够深入透彻,未能充分满足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二是对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特别是在政策法规解读方面,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二是加大对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优待抚恤、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成效等信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区退役军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5/art_1229707689_1849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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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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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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