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拱墅区应急管理局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累计发布信息58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知公告0条、政策文件4条、统计信息0条、规划计划6条、人事信息2条、资金信息2条、其他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期回复。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网站栏目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公布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
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二是把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区应急管理局.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5/art_1229707689_1849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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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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