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55条,积极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了1条。按照申请方式分,互联网申请2件,占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严格程序,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规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面向社会公众,按要求统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置完善,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发布栏目,按时发布各类文旅体行业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健全并完善组织机构,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增强文旅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严格落实上级政府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的各项要求,未发生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5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适应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科室的业务指导和政务公开的能力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ps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3/art_1229707689_1848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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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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