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拱墅区科学技术局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秉持积极姿态,紧扣民众需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通过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总计发布信息27条,内容丰富多元。政策解读也更接地气,以图片解读等形式解读专业条文,增加可读性,同时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推送部门动态等5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登记、审核、处理、答复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1件为重复件,均按时依规处理,答复率100%,切实保障申请人获取信息权益。本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审核与存档机制,各科室提交信息经多层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同时,系统性梳理历史信息,失效文件及时标注废止,现行有效信息归档清晰,方便公众查阅调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作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收集部门新媒体信息,通过“创新拱墅”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最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
强化责任追究,对信息公开不力的科室予以内部通报批评,以严督实查倒逼工作质效提升,全方位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内容不够浅显易懂,数据解读简单,且更新不及时。下一步我局将努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内容通俗易懂,解读详实。同时优化流程,力保信息及时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5/1/10/art_1229707689_1848930.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往年年报
杭州市拱墅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