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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教育局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三次)文004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 2024-11-2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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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席珊珊委员: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一直以来,拱墅教育聚焦教育发展的紧迫性问题和老百姓关切的民生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资源供给不断加大,优质教育共建共享的新局面正在形成。这一系列的举措,让老百姓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学有优教”品牌深入人心,一张拱墅版“美好教育”的新蓝图已徐徐绘就。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过去一年,拱墅教育公平持续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现将相关政策、工作总结如下:
一、 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一)报名办法
杭教初〔2014〕13 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公办小学招生报名办法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二)录取办法
杭教初〔2014〕13 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少年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少年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优化招生举措,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一)加强计划管理,公开招生信息。拱墅区教育局综合考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迎来的小学入学高峰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部分学校应对入学高峰年的扩班方案,进一步提高学位供给的匹配度,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同时督促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入学预警信息,对出现户籍生入学红色预警、面临新生调剂分流的公办学校,提前做好分流方案,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分流学校,公平、有序实施分流。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学校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做到主动、及时公开。
(二)合理划定学区,执行“公民同招”政策。拱墅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由“公参民”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过渡期内的具体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民办学校继续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
(三)积极创造条件,优化“长幼随学”服务。拱墅区教育局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实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举措,切实帮助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办学氛围。拱墅区教育局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准确、全面解读相关政策,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重要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通过发挥新媒体作用,充分介绍拱墅区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启动墅智赋能,提升便捷招生服务。拱墅区教育在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中一直以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工作,向广大家长推出了“墅智入学”服务。面向拱墅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中报名,学校通过系统后台大数据比对,即可完成家长和新生的信息核查,符合条件的新生直接在手机上就能收到学校的电子录取通知书。围绕“高质量建设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这一目标,拱墅区教育局主动出击,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简化小学报名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减少了家长排队等待的时间,减轻家长的心理焦虑,为家长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做家门口的好学校
(一)推动教育改革攻坚,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
1.强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拱墅区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抓手,采用“基建专员先介入、概念设计先参与、领办学校先明确”三先举措,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建校。
2.推进集团化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华附、观成、长江、上世外等优质集团建设,持续擦亮文澜、安吉路等优质集团品牌,以集团化发展战略持续带动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更多社会美誉度高、人民群众认可的优质学校,力争让拱墅的孩子们在家门口都能上好学。
3.提升教育服务水平。针对热点学校,拱墅区提前谋划,制定“一校一案”。主动做好政策沟通,提前启动新建校园招生,最大可能扩大部分爆表学校招生潜力;优化分流调剂方案,提供有余量的优质教育资源供家长选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家长志愿和落户时间、表别顺序,有序实施统筹调剂,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深化教育治理改革,加大特色机制创新力度
1.常态化推动“双减”工作。校内层面以“晚风行动”为抓手提供优质课后服务,采取“1+X”托管模式,共开设体艺、劳技、科技等课程。自主研发“墅智托管”系统,满足学生灵活需求,有效提高学校排课调课时效。
2.立体化推动评价改革。学校层面,2018年开始与杭师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合作,整合发展性评估和绩效评估,开展现代优质学校评估,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学生层面,深化“运河少年@未来”德育载体建设,创设足球等体育俱乐部联盟,打造“运河明珠”艺术节和运河少年艺术总团,建立“拱·优”劳动教育共同体,优化“五育并举”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拱墅教育将继续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命题,坚持把高质量建设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作为提升区域基础教育水平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美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