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三城五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基本医疗、一老一小、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等工作上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全人群全周期健康管理能力,绘就大运河幸福家园健康底色。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政策、重点领域等信息,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健康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合计103条。针对重要政策文件,我局及时发布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意图。此外,通过开展健康科普讲座、发布健康教育材料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满足了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了处置。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本年新收11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信息收集与发布,政府信息发布前需通过卫生健康局协同办公系统流转,落实经办人、责任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四)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
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互动交流。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领域最新动态和便民服务信息.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超700篇,粉丝量达7.8万,全年多次跻身全省卫健政务号前十。
全年学习强国录用99篇,市级以上媒体宣传528篇,健康杭州、健康浙江录用98篇,区融媒体平台录用293篇。获评全市卫健系统信息宣传先进单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情况
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对内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对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效。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辖区医疗机构设置、变更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更新公示辖区医疗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方便群众就医。
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29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4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具体来说,常规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科普宣传信息的发布还不够及时和丰富,政策解读的深度也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也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管理,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提高解读质量和传播效果;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卫健局).wps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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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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