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条,涵盖图文11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核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不泄密的要求,持续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依托拱墅区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公示栏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
明确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和维护,定期对公布内容进行核查纠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季度考核。每周督促各科室、各单位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数量,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认真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2023年度,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反馈,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情况看,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策规定的理解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布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维护不够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增强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政策解读的发布力度,并加强和改进公开形式、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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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年报
杭州市拱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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