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设置3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6条,资金信息5条,人事信息1条,应急管理1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本街道2023年度线上及线下依申请公开共受理市民来件4份,已答复4份。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定期开展政务网站监测检查,加强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日常管控,保证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注重痕迹化管理,严格办理过程资料信息管理归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有序、及时发布各类消息,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监测,对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将政务公开纳入街道考核体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建言献策。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5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东新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东新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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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往年年报
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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