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拱墅区金融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统计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条,政务微博公开0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要求回复)、申请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提起行政诉讼共计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要点梳理,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拱墅区门户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有机融合。着力打造微信平台,将我办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等信息送到群众手里。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及时整改市、区月度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监督。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个别栏目主动公开得不够深入和全面。下步工作中,我办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细、抓好。一是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方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及新媒体运用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解读链接: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4/1/22/art_1229707689_1840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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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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