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3-266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06 发布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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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解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3-06 14:51:42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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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行政区划调整后,拱墅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在非遗资源更加丰富,保护体系基本健全,品牌活动影响力较大的基础上进入了新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推动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3.《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以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为抓手,以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为抓手,践行“非遗+”的工作思路,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实现非遗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二)工作原则

主要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非遗保护传承,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管理办法,实施综合、立体、系统性保护,保护非遗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推动非遗当代实践与现代生活相融相通,协调非遗与旅游、教育等各个领域深度融合,全面推进非遗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努力形成非遗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构建大运河城市非遗会客厅,创建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打造“非遗在社区”、“非遗进校园”的拱墅范式。到2035年全面形成拱墅特色的非遗保护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主要包含三大类任务。其中,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体系从体制机制建设、保护体系和保护力量等7个方面促进拱墅的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深入挖掘非遗资源,建立数字化非遗平台,建立“一人一档”“一项一档”,采用项目分类+社会参与+传承队伍建设的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保护,将之转化为社会共享的文化财富。强化提升非遗传承振兴水平主要从全国传统工艺工作站拱墅站“三平台四中心”建设,“非遗+互联网” 数字化发展,非遗项目创新转换和开发利用等4个方面将王星记制扇技艺、张小泉剪刀锻造技艺、天竺筷制作技艺、都锦生织锦技艺为代表的一批拱墅非遗资源传承好,开发好。构建完善非遗传播普及矩阵主要强调非遗传播展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题社区展示,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品牌打造等4方面内容,努力讲好非遗传播的“拱墅故事”。依托“15分钟文化圈建设”、大运河非遗会客厅,打造拱墅非遗样态,建立三级非遗体验体系。推进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学生特征,推进研发+趣味+实践于一体的非遗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利用区域内非遗资源,践行文化+旅游的发展理念,举办各类大运河非遗文化活动,打造大运河非遗品牌。

(五)保障措施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非遗传承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拱墅区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吸纳各方力量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拱墅非遗工作成绩。加大对非遗工作的支持力度,详细列明了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载体创建与硬件设施建设等财政补助的标准,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四档。非遗补助资金可用于非遗保护工作。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高晓岚(局长)、马珊

联系电话:0571-895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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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动漫解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K1493206-6/2023-26670

公布日期

2023-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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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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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行政区划调整后,拱墅区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在非遗资源更加丰富,保护体系基本健全,品牌活动影响力较大的基础上进入了新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非遗传承保护,推动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拱墅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3.《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以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为抓手,以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创建为抓手,践行“非遗+”的工作思路,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实现非遗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二)工作原则

主要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非遗保护传承,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管理办法,实施综合、立体、系统性保护,保护非遗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推动非遗当代实践与现代生活相融相通,协调非遗与旅游、教育等各个领域深度融合,全面推进非遗保护成果全民共享,努力形成非遗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构建大运河城市非遗会客厅,创建省级大运河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打造“非遗在社区”、“非遗进校园”的拱墅范式。到2035年全面形成拱墅特色的非遗保护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主要包含三大类任务。其中,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体系从体制机制建设、保护体系和保护力量等7个方面促进拱墅的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深入挖掘非遗资源,建立数字化非遗平台,建立“一人一档”“一项一档”,采用项目分类+社会参与+传承队伍建设的方式对非遗项目进行保护,将之转化为社会共享的文化财富。强化提升非遗传承振兴水平主要从全国传统工艺工作站拱墅站“三平台四中心”建设,“非遗+互联网” 数字化发展,非遗项目创新转换和开发利用等4个方面将王星记制扇技艺、张小泉剪刀锻造技艺、天竺筷制作技艺、都锦生织锦技艺为代表的一批拱墅非遗资源传承好,开发好。构建完善非遗传播普及矩阵主要强调非遗传播展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题社区展示,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品牌打造等4方面内容,努力讲好非遗传播的“拱墅故事”。依托“15分钟文化圈建设”、大运河非遗会客厅,打造拱墅非遗样态,建立三级非遗体验体系。推进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学生特征,推进研发+趣味+实践于一体的非遗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深入挖掘利用区域内非遗资源,践行文化+旅游的发展理念,举办各类大运河非遗文化活动,打造大运河非遗品牌。

(五)保障措施

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非遗传承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拱墅区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吸纳各方力量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拱墅非遗工作成绩。加大对非遗工作的支持力度,详细列明了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载体创建与硬件设施建设等财政补助的标准,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四档。非遗补助资金可用于非遗保护工作。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人:高晓岚(局长)、马珊

联系电话:0571-8950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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