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5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附件 【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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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2-10 17:30:02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建筑行业作为拱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拼图,需推进建筑工程品牌建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在创建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建筑企业积极创优创杯,建设优质标杆工程。因而出台《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下文简称“评选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

2.《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

三、主要内容与简明问答

Q:哪些工程可参与评选?

A: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符合相应规模,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且满足相关评选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规模要求和评选条件介绍可参考下方图片解读。

Q:此次评选的申报流程?

A: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

Q:运河杯评选资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准备工程项目相关合同、许可证明、获得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原文),并提交申报工程情况汇报的PPT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Q:运河杯评选主要流程有哪些?

A:由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运河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

Q:运河杯评选获奖标准是什么?

A: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无记名选票获得数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表扬工程。 

三、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

4.图解.jpg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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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28-7/2023-26536

公布日期

2023-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建筑行业作为拱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拼图,需推进建筑工程品牌建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在创建标准化优良工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全区建筑企业积极创优创杯,建设优质标杆工程。因而出台《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下文简称“评选办法”)。

二、编制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

2.《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杭建工发〔2020〕380号)。

三、主要内容与简明问答

Q:哪些工程可参与评选?

A:在本区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符合相应规模,各项手续和文件齐全,且满足相关评选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规模要求和评选条件介绍可参考下方图片解读。

Q:此次评选的申报流程?

A:在评选工作启动后,所有的参评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推荐意见后,在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之前由申报单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

Q:运河杯评选资料的准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A:评选申报单位应填写《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工程运河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准备工程项目相关合同、许可证明、获得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具体要求详见原文),并提交申报工程情况汇报的PPT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Q:运河杯评选主要流程有哪些?

A:由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成立运河杯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主要对参评工程的资料审核,对工程现场进行初查,征求用户(建设单位)意见,提供工程复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提请评委会评审。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及推荐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获奖工程。

Q:运河杯评选获奖标准是什么?

A:运河杯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根据无记名选票获得数量评出获奖工程。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获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票的工程为运河杯表扬工程。 

三、施行时间

本评选办法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解读人:陈劲松(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龙飞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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