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39:2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根据拱墅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公开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本年新收0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审核制,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有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数据真实。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发布信息的唯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对公开情况、内容全面性等方面进行考核及通报,纳入综合考评。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定差距,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方面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在全面落实公开审核制的基础上提高内容质量和提升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区审计局2022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32.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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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根据拱墅区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条。公开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本年新收0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至下年办理0件。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三)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要求全面落实审核制,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有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数据真实。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发布信息的唯一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对公开情况、内容全面性等方面进行考核及通报,纳入综合考评。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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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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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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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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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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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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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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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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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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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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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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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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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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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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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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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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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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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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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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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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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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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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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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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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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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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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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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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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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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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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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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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定差距,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方面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在全面落实公开审核制的基础上提高内容质量和提升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区审计局2022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