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14:3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618729/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拱墅人社资讯”发布工作动向、政策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我局接到6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常规信息按照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政策宣传、理论宣讲、新闻报道、形象展示“四位一体”,建好用好新媒体平台,成为传播人社政策、讲好人社故事的主阵地、主战场。一是提高内容亲民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幅提高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网办指引等内容推送力度,让权威信息和惠民举措第一时间送达指尖。优化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往期内容。二是提高信息传播度。加强与专业媒体机构合作,通过视频、长图等形式,让各类政策指南化繁为简,一目了然,提高信息可读性。将条线信息有针对性地转发至工作群组,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转发、点赞,提高信息传播广度。三是提高队伍专业度。建好抓实用活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和信息工作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邀请党报记者和业务骨干传授写作、摄影技巧,提高信息员编写能力。全年利用“拱墅人社”微信号推送信息570余条,累计报送信息140余篇,被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发23篇,新闻宣传工作获人社部办公厅通报表扬。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3

3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部分栏目更新迟缓的问题;二是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功能拓展,更好地为民众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18.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14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2年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618729/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区人力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拱墅人社资讯”发布工作动向、政策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我局接到6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依法予以回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常规信息按照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原则,落实常态化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具体责任科室。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平台建设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政策宣传、理论宣讲、新闻报道、形象展示“四位一体”,建好用好新媒体平台,成为传播人社政策、讲好人社故事的主阵地、主战场。一是提高内容亲民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幅提高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网办指引等内容推送力度,让权威信息和惠民举措第一时间送达指尖。优化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往期内容。二是提高信息传播度。加强与专业媒体机构合作,通过视频、长图等形式,让各类政策指南化繁为简,一目了然,提高信息可读性。将条线信息有针对性地转发至工作群组,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转发、点赞,提高信息传播广度。三是提高队伍专业度。建好抓实用活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和信息工作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邀请党报记者和业务骨干传授写作、摄影技巧,提高信息员编写能力。全年利用“拱墅人社”微信号推送信息570余条,累计报送信息140余篇,被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发23篇,新闻宣传工作获人社部办公厅通报表扬。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受理对本单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反映、举报;调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288。

3、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3

3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部分栏目更新迟缓的问题;二是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拱墅人社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功能拓展,更好地为民众提供信息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