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年度)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05: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全年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网站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内部管理、政务服务、监督举报、常见问题等涉公安职能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总结计划、提案建议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公开处罚决定、接出警情况等,办结率为100%,无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件,无超期办结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列入对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分局“浙政钉网上政务公开审核审批机制”工作实效,对政务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实行全要素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精准、全面。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保障,整合平台资源,优化发布形式,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积极宣传公安重点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2022对外宣传平台年信息量为1020余条,日均访问量破2000人次,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粉丝量18万+,抖音号31.7万+,平台影响力居全市公安政务公众号前列。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全年未发生因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23

2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巩固了成效,保持了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高、政务公开的手段和载体不够丰富”等的问题。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力指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针对群众期待,重点围绕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政策法规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全局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统筹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沟通回复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的应用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年).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06.html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年度)

发布日期: 2023-01-17 15: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突出公安工作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全年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网站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内部管理、政务服务、监督举报、常见问题等涉公安职能信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公安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预算、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总结计划、提案建议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内容涉及咨询案件、公开处罚决定、接出警情况等,办结率为100%,无结转下年继续办理件,无超期办结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落实专业警种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列入对该部门年度综合考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分局“浙政钉网上政务公开审核审批机制”工作实效,对政务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实行全要素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及时、精准、全面。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微博“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平安拱墅”、抖音“拱墅公安”、等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和保障,整合平台资源,优化发布形式,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积极宣传公安重点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2022对外宣传平台年信息量为1020余条,日均访问量破2000人次,平安拱墅微信公众号粉丝量18万+,抖音号31.7万+,平台影响力居全市公安政务公众号前列。

5.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主动解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政策文件。全年未发生因公开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7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1

0

0

0

0

5

(七)总计

23

2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要点,巩固了成效,保持了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高、政务公开的手段和载体不够丰富”等的问题。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力指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针对群众期待,重点围绕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政策法规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服务全局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统筹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沟通回复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的应用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年).docx

解读链接: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1/17/art_1229707689_1829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