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2-25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9-06 发布日期 2022-09-06
附件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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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9-06 18:07:10 点击率:

一、制定目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废止7件,宣布失效2件,继续有效4件。

四、施行日期

文件发布日期是2022年9月6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10月8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章菱(局长)

解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571-87078579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6日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50-0/2022-25323

公布日期

2022-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制定目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根据相关改革措施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主要内容

对本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废止7件,宣布失效2件,继续有效4件。

四、施行日期

文件发布日期是2022年9月6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10月8日。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章菱(局长)

解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571-87078579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