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09 10:24:42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展示“头雁风采”。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围绕重点热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970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68条,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1202条。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专题。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执行情况。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答复前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72件,其中本年新收267件,上年结转5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9件。2022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六稳”、“六保”专栏,做好政府采购、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责任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线下打造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线上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公开渠道,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全区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了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月度通报全区政务公开问题,在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对全区各政务公开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交叉检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检查。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668

行政强制

50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1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4

13

0

0

0

0

2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4

0

0

0

0

8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4

2

0

0

0

0

6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3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1

0

0

0

0

1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240

13

0

0

0

0

2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1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拱墅区成立第一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切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无法适应日益增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

2022年,区政府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结合辖区实际,督促建好23个试点领域专栏,按照领域标准化目录进行公开。

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大对全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全区其他重要文件的解读,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三是落实好《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规范答复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应对能力。

四是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导,重点关注舆情回应、政民互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0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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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1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概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拱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29486972/index.html)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拱墅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努力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展示“头雁风采”。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履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围绕重点热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970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768条,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1202条。建立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专题。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执行情况。重点公开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答复前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72件,其中本年新收267件,上年结转5件,结转至下年办理19件。2022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

(三)信息管理方面。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六稳”、“六保”专栏,做好政府采购、重点民生、重大项目建设与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督促各责任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线下打造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线上打造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公开渠道,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全区政务公开事项一网集成。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了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的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政务公开考评细则,月度通报全区政务公开问题,在综合考评中予以体现。对全区各政务公开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集中交叉检查。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布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检查。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进机关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668

行政强制

50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1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4

13

0

0

0

0

2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4

0

0

0

0

8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4

2

0

0

0

0

6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1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3

0

0

0

0

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1

0

0

0

0

1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240

13

0

0

0

0

2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1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拱墅区成立第一年。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切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无法适应日益增加的信息公开工作需求;信息公开实用性有待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等。

2022年,区政府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结合辖区实际,督促建好23个试点领域专栏,按照领域标准化目录进行公开。

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加大对全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全区其他重要文件的解读,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等方式进行解读。

三是落实好《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要求,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规范答复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协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应对能力。

四是落实《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全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导,重点关注舆情回应、政民互动,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