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82-6/2022-230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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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
附件 | 《拱墅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22-02-07 10:54:51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拱政办〔2021〕2号)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拱政办[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1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废止4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3月9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拱墅区科学技术局解读。解读人:陈益波,联系电话:0571-88259516。
索引号
00250082-6/2022-23088
公布日期
2022-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关联类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拱政办〔2021〕2号)的工作要求,拟出台《拱墅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此次文件制定目的主要在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拱政办[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为保证行政执法依据合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2021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废止4件,现予以公布。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3月9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拱墅区科学技术局解读。解读人:陈益波,联系电话:0571-88259516。